近日,為落實自治區(qū)呼包鄂烏協同發(fā)展決策部署,自治區(qū)醫(yī)療保障局印發(fā)《關于做好呼包鄂烏城鄉(xiāng)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通知》,明確從2021年1月1日起,實現呼和浩特市、包頭市、鄂爾多斯市、烏蘭察布市城鄉(xiāng)居民大病保險(以下簡稱大病保險)政策標準統一。
在統一籌資標準方面,四市2021年大病保險籌資標準統一為每人每年50元。在統一政策標準方面,四市2021年大病保險起付線統一為1.4萬元,報銷比例統一為60%,全面取消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同時,將目錄外的合規(guī)費用按60%納入支付范圍,18周歲以下的參保人和在校學生,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
各地將進一步簡化辦事流程,提高辦事效率,加大政策宣傳,不斷提高參保人員獲得感和幸福感。(內蒙古日報記者 霍曉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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