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從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以下簡稱“國家網信辦”)了解到,為進一步提升模式效能,立足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新形勢新要求,國家網信辦研究起草了《移動互聯網未成年人模式建設指南(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指南》),將全面升級“青少年模式”為“未成年人模式”,推動模式覆蓋范圍由App擴大到移動智能終端、應用商店,實現軟硬件三方聯動,方便用戶一鍵進入模式,為未成年人營造安全健康的網絡環(huán)境。
據國家網信辦介紹,近年來,國家網信辦指導網站平臺持續(xù)推進青少年模式建設,擴大覆蓋范圍,優(yōu)化功能設置,豐富適齡內容。模式自上線以來,普及率穩(wěn)步提升,在幫助未成年人減少網絡沉迷和不良信息影響方面發(fā)揮了積極作用。
《指南》規(guī)定了各類移動智能終端、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以下簡稱“應用程序”)、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分發(fā)服務平臺(以下簡稱“應用程序分發(fā)平臺”)的未成年人模式應滿足的基本要求、功能要求和管理要求,適用于移動智能終端提供者、應用程序提供者以及應用程序分發(fā)平臺提供者等相關主體開展未成年人模式的研發(fā)和應用。
《指南》要求,移動智能終端應具備未成年人模式入口、未成年人模式退出等內容。從未成年人模式退出時,需要家長進行驗證同意。同時,移動智能終端應為不同年齡段的未成年人用戶提供差異化使用時長管理服務。此外,移動智能終端應具備防繞過功能。移動智能終端應在家長驗證并確認后才能執(zhí)行退出未成年人模式或恢復出廠設置等操作。
《指南》要求,在未成年人模式下,移動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為未成年人提供分齡內容服務,并打造專屬內容池。鼓勵移動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根據分齡要求對未成年人專屬內容池中的內容進行適齡推薦標注。
《指南》強調,由于未成年人的視覺、聽覺等生理和心理尚未發(fā)育成熟,鼓勵移動智能終端利用技術手段降低或消除未成年人在使用移動智能終端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危害。移動智能終端應提供未成年人用戶緊急向關聯的家長用戶終端發(fā)送位置和進行呼叫的服務。
同時,兒童智能手表、早教機、智能音箱等兒童智能設備,虛擬現實/增強現實可穿戴設備在為未成年人提供服務時,應遵守相關條款,確保信息內容安全可控?,F有應用程序中的青少年模式,應在移動智能終端普通模式下予以保留,并按照《指南》有關要求進行升級改造,為未成年人在普通模式下使用現有應用程序提供安全防護。(記者張亞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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